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地规范化管理,保证创新、创业团队正常运营,创建安全、有效、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指的团队是指我院师生创新、创业团队;大数据双创基地是指用于免费提供给团队的办公场所;管理中心指的是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双创基地管理中心。
第二章 团队的进入与退出
第三条团队必须向现代信息技术学院提交入驻申请表或者入驻申报书,由大数据双创基地管理中心组织评审,现代信息技术学院决定进入基地团队名单。校企合作项目团队(如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等入住程序以学校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为准。
第四条教师创新团队正式进入基地后,签订业绩目标书,并按期完成。否则学院有权取消进驻资格。
第五条进入基地的学生创业团队与现代信息技术学院签订《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双创基地项目入住安全责任书》。
第六条学生创业团队进入基地期限原则上为两年。表现良好的创业团队可在进驻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基地评审批准后,时间可延长,延长时间为三年以内。其他创业团队应在协议到期前退出基地。
第七条进入基地的团队如违反基地管理规定,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经管理中心报现代信息技术学院审核认定后,责令退出,情节严重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章基地创业团队管理
第八条基地创业团队完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九条团队经营活动需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如有违反,管理中心将提出书面警告。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退出大数据双创基地。
第十条创业团队的科研成果除特别约定外归团队所有。
第十一条基地创业团队作为独立法人,自行承担在基地期间发生的所有经营风险和因运营而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管理中心对基地团队进行年终综合评价,并对不合格团队责令退出基地。
第四章 人员和场地管理
第十三条基地内各团队必须制定团队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团队实施规范化管理。创业团队各项制度应悬挂或张贴在显眼位置。
第十四条为保证团队的正常运行,团队应安排人员值班,管理中心将对基地内场地资源的利用率进行跟踪检查。
第十五条禁止在基地内留宿和进行与项目运营无关的聚会活动。情节严重且不配合管理的团队,管理中心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处分。
第十六条各团队不得随意改变办公室场地用途,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办公场地。提前退出基地的团队应向管理中心提交退出申请并交回钥匙。
第十七条各团队和员工应爱护基地内的硬件设施和固定财产,退出基地前,应保证场地和设施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第十八条团队出现人员变动或调整应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说明。如发现有利用虚假信息骗取创业资助的,管理中心有权终止资助、取消进驻资格和追缴资助款项,并通报给学校。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管理中心将根据团队遵守基地规定的表现、团队守法经营及内部管理状况以及团队是否按要求提交各类材料和报表、是否按规定履行值班职责等指标对团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优良的团队才有申请延期孵化的资格。
第五章 基地安全和卫生
第二十条进入基地的团队对公司经营、生产、人身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基地内乱扔丢弃废弃物,应保持园区的整洁有序;
第二十二条禁止基地内吸烟、生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存在危害公共安全隐患的活动和行为,情节严重且不配合管理的团队,管理中心有权提出责令退出。
第二十三条违反基地安全规定,出现安全事故给基地设施、设备或其他企业和人员造成严重损失的,管理有去权责令退出基地。
第六章 创业团队财务制度
第二十四条保证创业团队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如有违反,管理中心将提出书面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责令退出基地。
第二十五条 创业团队必须按季度上交真实的财务报表和纳税情况。虚报或不按时提交的,管理中心有权提出书面警告。
第二十六条管理中心有权对创业团队进行不定期抽查和财务审计。存在严重问题或不配合审查的团队,管理中心有权提出书面警告。
第七章 值班制度
第二十七条 基地团队应根据管理中心的安排每周进行轮流值班,并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履行值班职责;
第二十八条管理中心有权对违反值班制度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团队提出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现代信息技术学院大数据双创基地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